香港恆誠事務所
離婚協議書是解除婚姻程序的核心文件。恆誠專業團隊協助您妥善處理每一個細節,讓程序清晰有序,切實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香港離婚協議書
申請資格與時間要求
結婚年期:一般情況下,婚姻雙方須於結婚滿十二個月後方可提出解除婚姻申請,特殊情況下可向法庭申請豁免。
司法管轄:申請人須確保香港法院具有相關司法管轄權,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
- 申請當日,婚姻任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 申請前三年內,婚姻任一方以香港為慣常居地
- 申請當日,婚姻任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協議書必備內容
呈請書須載明雙方基本個人資料,包括婚姻登記日期、曾共同居住地址及實際分居日期,並清晰陳述提出解除婚姻申請的依據與理由。
若家中有未滿十八歲子女,須一併列明撫養安排建議,涵蓋居所、就學、探視時間及日常生活費的具體方案。
離婚手續
根據香港婚姻訴訟條例,離婚申請存在時間限制, 除非得到特別的法庭准許,在正常情況下,二人要在結婚最少12個月後才可以申請離婚。
撫養權
一般而言,撫養權是指透過法庭判令授予照顧和監管子女的權力。離婚後獲得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須負責照顧有關子女的日常生活,並就其子女日常的福利事項作出決定。法庭亦可能會給予共同撫養權。
贍養費
贍養費之目的是可以確保兩方不會因為離婚而影響正常的生活,使索取贍養費的一方或其子女得到經濟上的支援及保障
中港離婚
中港單方面離婚,由於內地與香港關於家事的中港離婚手續和中港離婚程序有很大的差異
為何選擇恆誠辦理離婚協議書?
恆誠事務所深耕香港婚姻家事法律服務多年,憑藉豐富的實戰經驗與嚴謹的專業態度,協助客戶在充分了解自身權益的前提下,以最穩妥的方式完成每一個法律程序。
一對一全程貼心服務
從首次免費諮詢到呈請書正式提交,我們的顧問全程陪伴,針對每位客戶的具體情況制定個人化方案。無論涉及子女撫養安排、財產分配或跨境事宜,我們力求以高效、低成本的方式為您妥善處理,讓您安心走過這段過渡期。
離婚協議書常見問題
辦理離婚協議書前,許多人對分居證明、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安排等細節存有疑問。以下整理了常見問題供您參考,如有任何具體情況需要釐清,歡迎隨時聯絡我們的顧問團隊。
1. 怎樣才算分居,分居需要證明嗎?
如果申請人因為不同原因未可以申請離婚,那任何一人可以分居。
如果申請人因為不同原因未不可以分居,申請人有權在同一居所但分開生活。如以分開房或分床,沒有性生活等等,及對方知道申請的一方有分居的意願,那麼,這種同一屋簷下的分居模式亦可被法院接納。
這種分居就不需要另外的證明。
曾見過有一例子,夫婦雙方根本就分隔兩地居住及工作,但仍會於假日相見,又以夫妻名義外出與朋友聚會及與雙方的親人見面。女方突然收到丈夫的離婚呈請,表示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由於太太完全不知道丈夫有分居的意願,所以提出抗辯。
這種有抗辯的分居,最好先提早準備分居紙,以便日後以分居2年提出離婚。
2. 分居一年,雙方同意是否要一起簽名?
很多時侯,夫妻離婚已經不想再面對大家,一般而言,只需提出離婚的一方出現簽名,另一方本行可以郵寄方式在答辯書上簽名,或由第三者非申請人幫忙派送,而答辯人簽回後交回本行。
3. 何為婚姻無效,需要怎樣申請 ?
(a) 沒有性行為令到兩人未有完滿的婚姻生活;
(b) 二人關係中有人拒絕性行為;
(c)二人關係中有人以威迫和其他方法以致婚姻的任何一方不是自願結婚;
(d) 婚姻的任何一方在結婚時雖然有能力作出有效同意,但當時正連續或間歇地患有《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所指的精神紊亂,而其所患的精神紊亂類別或程度是使其不適宜結婚者;
(e) 答辯人在結婚時患有可傳染的性病;
(f) 答辯人在結婚時已懷孕,而使其懷孕者並非呈請人。
4. 不合理行為可以向配偶索償更多財產?
很多人想著對方對自己不忠的話,法庭會偏幫著自己,令結果對自己有利。但在現實中,香港法庭的立場為中立,若果真的有嚴重的行為。例如,一般的通姦、毆打對方、沒時間打理家庭,都不是嚴重的情況。
5.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申請者需要證明其離婚的原因,表示關係到了終點,亦是法庭說的「關係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香港的法例下一般允許以下的證明:
-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在這種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 ) -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 就共同申請而言,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
- 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
- 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离婚同意書,且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 - 此外,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例如申請贍養費、物業業權轉移、婚姻資產分配等,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
香港離婚協議書收費
辦理離婚協議書前,建議雙方就財產分配、子女照顧及贍養費等重要事宜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再行申請,有助降低程序成本,亦可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呈請人須向法庭提供充分依據,證明婚姻關係已到達無法修補的地步,方可正式提出解除婚姻申請。
離婚代辦服務範圍
草擬及辦理分居協議書、分居証明信
離婚申請全程代辦
子女撫養權及探視安排
贍養費申請與協議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保護令及監管令申請
更改撫養權命令
非婚生子女相關事宜
調解雙方分歧
一般分居/不合理行為評估
- 無爭議離婚最快5個月完成(約3個月可取得暫時離婚令)
- 聆訊出席前的專業準備與意見
HKD$2,000起
